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 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并发出通知,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《意见》明确,到“十四五”时期末,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 础设施和服务平台,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、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 供给体系。到 2035 年,建成物理分布、逻辑关联、快速链接、高效 搜索、全面共享、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,中华文化全景 呈现,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。
《意见》提出了 8 项重点任务。一是统筹利用文化领域已建或 在建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所形成的成果,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 库。二是夯实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,依托现有有线电视网络设施、 广电 5G 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,形成国家文化专网。三是鼓励多元主 体依托国家文化专网,共同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。四是鼓励和支 持各类文化机构接入国家文化专网,利用文化数据服务平台,探索 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。五是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,大 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、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。六 是统筹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、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 云建设,增强公共文化数字内容的供给能力,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 字化水平。七是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,在文化数据采集、加 工、交易、分发、呈现等领域,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,引领文化 产业数字化建设方向。八是构建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,完善文化市 场综合执法体制,强化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交易监管。
《意见》要求,在数据采集加工、交易分发、传输存储及数据 治理等环节,制定文化数据安全标准,强化中华文化数据库数据入 库标准,构建完善的文化数据安全监管体系,完善文化资源数据和 文化数字内容的产权保护措施。加快文化数字化建设标准研究制 定,健全文化资源数据分享动力机制,研究制定扶持文化数字化建 设的产业政策,落实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,在文化数字化建设领域 布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、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,支 持符合科创属性的数字化文化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,推进文化数 字化相关学科专业建设,用好产教融合平台。
《意见》强调,各地要把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列入重 要议事日程,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相关部门要细化政策措 施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《意见》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 调指导,注重效果评估。